财税体制改革需结合四个要素
2014/3/27   阅读:1260   字体大小 :    

  1.收入上怎么改?要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现在看起来,实际上是先从减税开始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2%,减税规模可能达到9000亿元左右。这将为开征以房地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铺平道路,这些都属于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的直接税。

  2.支出上怎么改?控制政府支出是非常困难的,但还是有两种办法:一是减,二是稳。别再像以前增得那么快了—控制增幅和增量,而不是控制既有的存量,这是目前能有所作为的一件事。此外,要增加民生支出、增加社会福利性质的这类支出。

  3.预算上怎么改?目前的预算报告严格说来是预算政策报告,它还不够细致,不够具体。要满足人大代表审批预算的需要,别把预算报告写成预算政策报告。比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上报给人大的预算,是不需要经过人大的批准程序就可以动用的。人大审批的只是公众财政预算。因此,能不能把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进行到底,考验政府的政治魄力和政治勇气。

  4.财政体制上怎么改?我们就是没能让地方政府自己过上自己的日子,而是总得眼睛向上,“跑部钱进”,为什么?很简单,因为它有相当一部分收入要来自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所以,得把转移支付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确定下来。

安瑞事务所 2025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