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财务:小规模纳税人酒店增值税账务处理
2016/9/26   阅读:2433   字体大小 :    
1、购进食材等酒店用品

例1、某酒店6月购进食材2060元,则:

借:原材料2060
贷:银行存款2060

小结: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管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必须与所购货物支付的价款一起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

2、销售餐饮、住宿服务

例2、接上例,该酒店6月取得餐饮、住宿服务收入25750元

借:银行存款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750

小结:应纳税额一律按照计税销售额(包括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

3、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3、接上例,该酒店6月份去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服务)5150元,上交增值税15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0

贷:银行存款           150

4、上交增值税

例4、接上例,该酒店7月初纳税申报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

贷:银行存款600

小结: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在上缴增值税时,应按实际缴纳的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减免税

例5、接上例,该酒店7月初纳税申报时,因当月收入未达到3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75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或税收减免款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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