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2009]110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2013/12/14   阅读:1606   字体大小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9]110号       2009.4.1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通知》第三条涉及的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管理及审核程序等问题将另行明确。

后续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条款失效]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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