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0%控股的子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案情简介:近日,税务部门在风险应对时,发现某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免税的技术转让收入350万元。
经调查核实,该技术转让所得是从其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取得的,按照相关规定,该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应补缴相应企业所得税税款和滞纳金。
税法分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
因此,该企业从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得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相关文章: 技术转让所得 |
· 技术转让所得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总结 | 12/19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1/27 |
· 从100%控股的子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 10/15 |
·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额计算注意事项 | 3/27 |
· 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密不可分”收入判断标准得以明确 | 12/14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12/14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12/14 |
· 十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6/17 |
·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时常见的几种错误类型 | 4/12 |
·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税处理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