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屋归属于其中一方,这时候再把房子卖了,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
如果你的户籍在湖北,但是常年在重庆生活、工作,这时你获得了一笔达到纳税标准的意外收入,是应该到湖北纳税,还是就在重庆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市地税局还表示,在推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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