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5〕87号: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调整
经研究,我们对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铁路运输企业
(一)对《
(二)对
上述增补和更名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及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之日起,按照
上述取消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2列明的取消时间起,不再按照
二、航空运输企业
对《
上述增补的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2015年4月1日起,按照
附件:
1.分支机构名单(一)
2.分支机构名单(二)
3.分支机构名单(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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