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操作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资产损失的征收管理,根据《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昌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
2.南昌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一览表
3.
一、发文背景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众多,报送资料不规范,流程不统一,为方便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掌握不同的资产损失申报事项报送相关资料,明确申报流程及期限,特制定《南昌市国税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操作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1、重申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及专项申报期限;
2、细化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及专项申报报送表格及相关资料;
3、明确总分支机构资产损失申报报送时间、地点及报送资料
4、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的受理、流转程序;
5、强调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的台账管理及专项评估工作。
三、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 |
|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 10/30 |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10/30 |
|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 10/30 |
|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 10/30 |
|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 10/30 |
|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 6/28 |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 6/28 |
|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 6/28 |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6/28 |
|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 6/28 |
